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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詳情
新標準征求意見:鉛、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將受更嚴監管該標準規定了鉛、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、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。適用于現有鉛、鋅工業的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鉛、鋅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、環境保護設施設計、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、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。標準發布于 2010 年,2013年一次修訂。
隨著國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日益重視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及相關部委發布了一系列有關節能降碳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方針政策,對有色金屬行業提出了更高的環保要求。例如,要求鉛、鋅冶煉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產能占比達到50%,推進有色等行業深度治理,并參照重點區域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等。這些政策要求為《鉛、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據。
其次,從行業發展的角度來看,鉛、鋅工業作為重要的基礎原材料產業,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,也面臨著嚴峻的環境挑戰。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廢氣、廢水和固廢等污染物,如果處理不當,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。因此,制定更為嚴格的排放標準,有助于推動鉛、鋅工業加快轉型升級,提高污染防治技術水平,實現綠色發展。
此外,現行標準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。例如,在標準適用范圍方面,含二次資源利用的鉛、鋅企業在執行標準時存在混亂和不規范的情況;在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方面,部分重金屬污染物控制指標缺失,排放標準限值相對寬松;在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方面,現行標準未提出具體控制要求;在污染物監測要求方面,監測采樣和分析方法不完善等。這些問題都迫切需要通過制修訂新標準來加以解決。
基于以上背景,《鉛、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再一次進行了修訂。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:收嚴了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;增加了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;完善了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;明確了達標判定相關要求。
新的排放標準的制定將有力推動鉛、鋅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和污染防治技術的進步。同時,它還將鉛、鋅工業向綠色、低碳、循環發展方向轉型,為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提供有力保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