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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詳情
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2條舉措 鼓勵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為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》,9月18日,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布《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舉措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,圍繞民營經濟發展環境、政策支持、法治保障、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氛圍支持等五個方面,共提出22條措施,充分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,規范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。
在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要求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,優化行政許可服務;推動認證結果跨行業跨區域互通互認; 加強公平競爭政策供給,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;強化反壟斷執法,加強公平競爭倡導;優化完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;強化信用約束激勵,推廣信用承諾制度,推動企業信用同盟常態化運行;促進經營主體注冊、注銷便利化。
在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要求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示體系,健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;完善支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,不斷擴大“多報合一”范圍,針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“免審即享”機制,搭建民營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用工和勞動者求職信息對接平臺。
在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要求開展反不正當競爭“守護”專項執法行動;推動建設統一工作平臺,推行“一業一查”,避免多頭執法、重復檢查;深入推動公正文明執法行風建設;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工作,減輕企業費用負擔。
在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、規范股東行為、強化內部監督;支持民營企業提升標準化能力,參與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;開展民營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,計量服務中小企業;促進平臺規則透明和行為規范,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。
在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要求加強新聞宣傳,積極營造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。
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中的比重持續提升民,在穩定增長、促進創新、增加就業、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,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,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。今年7月,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》發布,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。本次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《若干措施》是《意見》的進一步落地,將提升民營企業謀發展、謀改革、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。 |